论舞台剧拍摄中的灯光造型
- 2024-05-02 21:42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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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泰州市梦鑫舞台设备有限公司
舞台艺术是在舞台上进行的各种表演,它有着许多节目形式,例如舞蹈、音乐会、戏剧、话剧、小品、相声、杂技等等。值得一提的是,观众所看到的的舞台口是一个约12m宽、7m高的矩形框,既宽、高比为12:7。通常电视屏幕的宽、高比为4:3或者16:9。显然16:9更接近12:7这个比例,几乎是相同的视窗比例。因此,舞台剧和电视剧在视觉形式上都是用比例相近的视窗来表现。所不同的是,前者是以三维立体空间来展示,后者只能是二维平面展示。无论舞台艺术和电视艺术都是靠肢体形象、画面语言为表现手段,反映剧情,传达编剧、导演的意图,灯光在其中充分发挥其特有的艺术与技术手段,描绘体现舞台中、镜头前种种活动形象的外在形式和内在情感,给观众以视觉感受,灯光体现不同物体的不同外在的结构方式,常给观众不同的印象,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“有形”形象的外部造型,最终体现内在的本质。电视艺术的一些特征,常常要依附于灯光来体现,有如画家在作画前,画布或画纸是一片空白,通过笔和颜料才能绘制出物象。电视画面通过灯光的有效处理,才能在电视画面上呈现出高画质、美妙真实的艺术形象。各类剧目在舞台上表演时,同时舞台灯光也只能是在12m×7m镜框内进行纵深分布,在有着一定纵深的四面“墙”的舞台上展开,在此空间进行灯光的艺术创作,灯光往往受到舞台大小的制约,我们知道舞台的灯位一般分为面光、耳光、柱光、顶光、逆光、桥光、脚光、天地排光、流动光、追光等几大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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